你占我车位 我改你的车牌

男子被行拘三天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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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牌”是车辆的“身份证”,遮挡、伪造、变造号牌都属于违法行为。11月22日,丹阳警方公布一起案件,男子史某因不满他人占用自己的常用车位,竟使用白色胶布将他人车牌号中的字母“P”改成了“R”。因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目前史某被给予行政拘留三日并处罚款5000元的处罚。

  10月下旬,丹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秩序中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辆小轿车的前车牌为苏LM×××P,后车牌为苏LM×××R,存在异常。经仔细查看,后车牌号中的字母“P”被人用白色胶带改成了“R”。

  10月30日,民警将苏LM×××P车主周某抓获并移交开发区中队处理。在调查过程中,开发区中队民警发现,周某的驾驶证已被注销,属于无证驾驶,遂于10月31日依法对周某给予了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然而,周某虽然接受了处罚,却始终坚称自己并没有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

  “真不是我贴的胶布,我也不知道是谁贴的,我一直不知道牌照被改了,直到今天你们警察查到我时我才知道。”周某说道。

  经进一步工作,交警发现,在周某苏LM×××P小轿车牌照上“动手脚”的另有其人。10月31日当天,违法嫌疑人史某被抓获。

  到案后,史某交代,10月21日凌晨4时许,因其常用的车位被周某的轿车占用,心中不满,想着“警告对方一下”。于是,就使用白色胶带将苏LM×××P号小型轿车后车牌中的字母“P”,变造成字母“R”。丹阳交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伪造、变造车牌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严厉打击,切勿以身试法。

  据《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