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上侮辱前妻 侵害名誉权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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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在抖音上发表侮辱性言论,侵害他人名誉权的案件。法官提醒,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网络言行要守法。
本案中,原告和被告本是夫妻关系,因感情破裂离婚。但被告却搬运原告的抖音账号视频发布在自己的账号上,恶意中伤原告,侮辱原告婚内出轨。由于被告的言行严重影响原告的生活,对其名誉权造成了侵害,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发布致歉声明,为原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抖音账号发布的影像,虽然来自于原告的抖音账号,但配文内容带有明显贬损意味,指向明确,降低了原告的社会评价,构成了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删除相关影像和文字,并公开道歉。
法官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在“互联网+”时代,社交软件已成为与人们生活密不可分的交往工具,抖音、微信朋友圈虽为网络虚拟空间,却不是法外之地。肆意损害他人名誉,终会受到法律制裁。
据《今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