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单位被依法查处
我市发布9批次食品(餐具)不合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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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崔敬)11月21日,记者了解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饼干、餐饮食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粮食加工品、乳制品等11大类食品(餐具)10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5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
牧野区美尔鲜食品超市1批次香蕉,其中噻虫嗪检出值为0.075mg/kg,标准规定≤0.02mg/kg。
封丘县居厢镇书闯饭店1批次碟子,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
封丘县居厢镇书闯饭店1批次勺子,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
牧野区鑫鑫面食店1批次方馍,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111m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牧野区鑫鑫面食店1批次圆馍,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117m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辉县市沙窑乡山易居酒店1批次筷子,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34m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辉县市沙窑乡山易居酒店1批次小碟,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辉县市罗姐寨葫芦坝农家院1批次小勺,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
辉县市罗姐寨葫芦坝农家院1批次碗,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辉县市、封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