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批次食品不合格涉事单位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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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崔敬)5月29日,记者了解到,近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1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8期)中,涉及我市两批次不合格食品。目前,我市已对涉事单位进行了查处。

  其中,封丘县瑞封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新乡市昔日情怀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纯小磨香油,乙基麦芽酚检出值为39.1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经调查,封丘县瑞封购物广场购进该批次纯小磨香油36瓶,共计16.2公斤,货值928.8元。该批次产品已全部销售完毕,无产品召回。该购物广场销售不合格纯小磨香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规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928.8元的行政处罚。

  封丘县闽星新阳光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晟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软麻花,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40000CFU/g、120000CFU/g、110000CFU/g、110000CFU/g、1300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得超过10000CFU/g。

  经调查,封丘县闽星新阳光商贸有限公司购进该批次软麻花30袋,共计5.4公斤,货值147元。该批次产品已全部销售,无产品召回。该公司因销售不合格软麻花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规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47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