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成立人民调解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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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张世彬)12月16日,记者了解到,近日,新乡市人民调解协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会员大会召开,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到会指导监督。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副局长、基层股长和92名人民调解员代表参加会议。

  大会听取了新乡市人民调解协会筹备工作情况报告,审议通过了《新乡市人民调解协会章程(草案)》《新乡市人民调解协会选举办法(草案)》《新乡市人民调解协会会费收取标准和管理办法(草案)》,选举产生了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监事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会议指出,新乡市人民调解协会的成立既是适应当前矛盾纠纷化解形势的需要,也是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必然要求。这一举措将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重要作用。

  同时,会议还强调了协会自身建设的重要性。要求协会不断健全完善行业管理体系,切实履行职责使命,团结带领广大会员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加强会员培训和管理,提升服务能力。此外,还要加大宣传表彰力度,讲好人民调解故事,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提升调解效能。

  新乡市人民调解协会的正式成立,标志着我市人民调解事业迈入全新发展阶段,为调解工作注入鲜活力量,更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开辟了新思路与新路径,为构建和谐美好的社会环境积极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