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网络直播和短视频营销广告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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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崔敬)近年来,网络直播和短视频在广告推广中发挥出越来越强大的互补效应,从而成为许多商家品牌推广的黄金搭档。12月13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广大网络直播和短视频营销主体、商品经营者发布提示,以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健康和谐的广告市场环境。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网络直播和短视频营销主体、商品经营者,在开展网络直播和短视频营销时,涉及的广告内容和形式应当坚持正确导向,不得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不良导向内容。

  在网络直播、短视频营销活动中发布商业广告,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审核把关,必须符合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