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门关好要牢记

新乡警方严打“拉车门”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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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申长明通讯员石凌清)凌晨时分,一双“黑手”伸向了停放在路边的车辆,成功打开一辆没上锁的车,尽数将车里的财物盗走。9月8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连日来,我市警方成功侦破多起“拉车门”盗窃案件。

  “警察同志,我放在车里的6000元现金不见了。”8月29日,市公安局红旗分局接到居民周女士报警,称其停放于某小区停车场的汽车内财物被盗。接警后,红旗分局刑事侦查大队立即派员赶赴现场。经勘查现场,办案民警发现被盗车辆的车窗、车门均完好无损,根据经验,判断这是一起典型的“拉车门”盗窃。以案发中心为圆心,办案民警通过调看现场及周边监控,发现两名可疑人员在案发现场徘徊,经进一步研判,迅速锁定这两名可疑人员的行踪,后经摸排蹲守,成功将他们抓获。

  经突审,两名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因近期没钱花,便想着外出碰运气,盯上了停放在路边的车辆,看哪辆车没有上锁,就打开车门实施盗窃。目前,办案民警已为受害人将被盗的财物全部追回。

  8月30日,周女士专程赶到红旗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将一面印有“破案神速解民忧失而复得暖人心”的锦旗和一束鲜花送到办案民警手中,专门表达对民警的感激之情。

  无独有偶,长垣市公安局也成功抓获一名“拉车门”犯罪嫌疑人。8月20日,长垣市公安局南蒲派出所接到居民蔡先生报警,称其停放在路边汽车内的18条香烟被盗,损失2060元。经现场调查,民警发现汽车未被破坏车窗,结合侦查经验推断,应是通过“拉车门”实施盗窃。随后,民警确定重点时间段,围绕案发现场周边开展视频追踪,持续加大走访排查力度,通过综合研判,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李某并将其抓获归案。在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如实供述了通过“拉车门”盗窃车内财物的违法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长垣市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拉车门”盗窃作案手段并不高明,属于可防性案件,一定要增强防范意识,无论是去办事,还是遭遇突发事件,只要人离开车,就应及时锁好门窗,防止财物被盗;在任何时间、地点停车时,都不要将包、手机、现金等财物放于车内,以免犯罪分子见“财”起意;停车时,还要尽量选择停放在安防措施严密的停车场或者有监控区域。如发现物品被盗,请立即拨打110报警,并保护好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