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缺斤短两”商家 需要“消费者总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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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国庆

  6月6日,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市场计量秩序,严厉打击电子计价秤作弊等计量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电子计价秤专项整治行动,并对全市集贸市场开办方负责人进行了诚信计量警示告诫,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平原晚报》6月7日A05版报道)整治“缺斤短两”的不法商家,仅靠市场监管部门是远远不够的,消费者都应当增强维权意识,一起对“缺斤短两”的不法商家说“不”,以维护公平、诚信、和谐的市场经营秩序。

  不必讳言,虽然市场监管部门对商家负有监管职责,但是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工作时间是有限的,而且工作千头万绪,比较繁重,对商家监管难免存在一些“盲区”。

  比如,有些商家的经营地方比较偏远,有些商家在晚上经营,有些商家是流动经营,有些商家的经营“时断时续”......凡此种种,都给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带来了较大难度。

  再说了,商家的“缺斤短两”是个顽疾,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专项整治行动是有时间段的,这项行动结束后,商家的“缺斤短两”问题不会随着行动的结束而终止,甚至行动结束后,有些商家还会“钻空子”,更加肆无忌惮地“缺斤短两”,让消费者很“受伤”。

  确实如此,商家对消费者“缺斤短两”,这就意味着消费者的钱进了商家的的“钱包”,商家这样赚“昧心钱”,与偷盗有什么区别?

  须注意,商家“缺斤短两”如同一股潜在的“暗流”,不但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有时候还会引发消费矛盾或纠纷,甚至因此大打出手,影响社会稳定与和谐,商家“缺斤短两”害人又害己。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都是辛辛苦苦挣来的。作为消费者,不能成为商家“缺斤短两”的被动受害者,一定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看到或遇到商家“缺斤短两”时,绝对不能熟视无睹,而是要“消费者总动员”,大胆地对“缺斤短两”的不法商家说“不”,从而形成“人人喊打”的强大“维权合力”,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

  具体而言,消费者购买或销售商品时,如果发现商家称出的重量“不对劲儿”,就应当再找个“公平秤”进行“复称”,如果发现商家存在“缺斤短两”问题,一定要立即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让商家受到应有的处罚,以此减少不法商家的生存空间,让商家的“鬼秤”“见鬼去吧”!

  毋庸置疑,每个消费者都应当将追求消费公平作为共同目标,勇于承担监管责任,坚决做到对“缺斤短两”的商家“零容忍”,为维护公平、诚信、和谐的市场经营秩序而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