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进乡村 审判普法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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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申长明)为充分发挥巡回审判的便民作用,5月11日,辉县市人民法院西平罗法庭前往西平罗乡,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近距离为当事人及附近群众开展了一次普法课堂。

  据了解,原告张某与被告吴某系同村前后院邻居,原告称其常年在郑州居住生活,被告趁其不在家,将其垒好的风道墙用铁锤毁损,村委会在调解未果后,为避免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组织人员对墙体进行了修复,但被告再次将修复好的豁口砸开,公安机关对被告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行政处罚,但原告的损失,被告拒绝赔偿。被告则辩称,原告所垒的风道墙占用了公用风道,自己毁损的是靠自家房屋的风道墙,且毁损风道墙不是目的,是想让原告配合其修缮房屋。

  西平罗法庭承办法官任贵丽认为,此案具有一定教育意义,于是选择将巡回审判地点设在原、被告家门口,不仅能在审理中勘验现场情况,提高审判效率,更能让群众直观了解到法院如何审案,真正做到以案释法,普法进乡村。5月11日,任贵丽与书记员来到原、被告家门口,挂起横幅、摆放好桌椅......一个简单而又庄严的临时审判法庭就搭好了。

  庭审中,周围的邻居、村民被巡回审判吸引过来,任贵丽认真倾听各方陈述,理清争议焦点,以通俗易懂、内容贴近群众生活的方式,多角度向原、被告释法明理,庭审顺利结束。庭审结束后,任贵丽走进旁听群众中,通过以案释法对旁听的群众进行普法宣传,就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在场群众纷纷表示受益匪浅,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