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道路交通安全
平原示范区开展电动车辆违法冬季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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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张世彬)11月15日,记者了解到,为全力防范冬季道路交通事故风险,稳定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按照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冬季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平原示范区交警部门部署开展电动车(含三、四轮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据了解,整治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整治重点为未依法悬挂号牌的电动四轮车;未取得相应驾驶证驾驶电动四轮车;酒后驾驶、电动车逆行、闯红灯;电动车非法改造、拼装、违法载人;驾乘电动车未戴好安全头盔、非法加装遮阳伞(棚)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
整治行动期间,平原示范区交警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违反以上各类交通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从严处罚和曝光;对阻挠、妨碍交警依法执行公务或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移交治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