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用好消费警示可以避免被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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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国庆

  “双十一”网购又要开始了,优惠券领了吗?定金尾款交清了吗?算法搞明白了吗?消费者摩拳擦掌,诈骗分子虎视眈眈。11月5日,记者了解到,近日,市消协发布“双十一”消费警示,给大家提供一些防骗小窍门。(《平原晚报》11月6日A03版报道)

  “双十一”马上就要到了,众多商家在为消费者推出各种促销优惠服务的同时,个别不良商家还有可能趁机欺诈消费者,消费者必须按照消费警示所说的那样,切实增强消费保护意识,以免被不良商家欺诈。

  近年来,每逢“双十一”,一些商家就会推出降价、打折、抽奖等各种促销优惠服务,以此吸引消费者。

  按说,商家推出各种促销优惠服务,消费者是受益者。然而,并非所有的商家都能做到诚信经营,有些不良商家为了赚钱,就会采取各种欺诈手段,给消费者设置一些圈套或陷阱,让一些消费者防不胜防。

  确实如此,每年的“双十一”过后,就会有一些消费者投诉不良商家的问题,给消费者带来了诸多烦恼,给相关部门增加了工作负担,不利于社会和谐。

  就现在的消费环境来看,消费者要想避免受到欺诈,仅靠商家自觉、自律是不够的。因为,有些不良商家之所以欺诈消费者,就在于他们不讲职业道德,不愿意诚信经营。

  客观而言,对于不良商家,仅靠相关部门监管也是不够的。毕竟,相关部门的监管也有一定的局限性,还有一些监管只能靠事后查处,对于那些唯利是图的商家起到的预防作用是有限的。

  消费者要想不被不良商家欺诈,提前预防是关键。在“双十一”到来之前,市消费者协会提前发布“双十一”消费警示,给消费者提供一些防骗小窍门,这样的消费警示很及时、很实用,每个消费者都应当多读读、多看看,时刻警示自己,可以起到及时的预防作用。

  另外,虽然不良商家设置的欺诈手段很迷惑人,但只要消费者睁大眼睛,大多数情况也是可以避免上当的。特别对于那些看上去非常“离谱”的促销优惠服务,消费者不要被不良商家的各种引诱所迷惑,不要贪图所谓的礼品或便宜价格,这也是预防被欺诈的一个重要方面。

  网络交易有风险,消费者“双十一”消费须谨慎。市消费者协会发布“双十一”消费警示很有针对性,如果消费者遇到商家让填写个人信息,一定要慎之又慎,自己拿不准的事,就赶快找亲朋好友商量处理,或向相关部门及时反映,千万不要擅自行事,以确保自己消费更安全、购物更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