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58家医疗机构

启动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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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9日发布消息称,广东全面推进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

  疾控监督员指在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院内,负责监督医疗机构疾控工作开展情况,督促落实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责任的专职或兼职人员。在医疗机构设立疾控监督员,旨在监督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开展情况,推动落实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责任。

  根据要求,专职疾控监督员将对医疗机构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卫生标准情况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制止、纠正、报告传染病防治违法违规行为,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参与传染病防治相关投诉举报和事件的调查处理,协助和配合疾控机构、经授权代表疾控机构进行疫情调查处理,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有关重要事项。兼职疾控监督员对本单位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开展自查,每季度对所在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自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配合专职疾控监督员开展相关监督检查工作。

  据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