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全国农民用水合作示范组织名单公布

我市多家农民合作社榜上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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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2日,记者了解到,近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税务总局等多部委联合下发通知,公布2022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全国农民用水合作示范组织名单,我市多家农民合作社上榜。

  本报讯 (记者李蕊)据了解,根据《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的规定,在各地申报推荐基础上,经审查复核和媒体公示,由全国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际联席会议认定全国1919家农民合作社为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54家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为全国农民用水合作示范组织。

  其中我市入选的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全国农民用水合作示范组织为获嘉县利农种植服务专业合作社、原阳县利众种植专业合作社、卫辉市常青种植专业合作社、新乡市平原示范区东天农牧专业合作社、辉县市万丰种植专业合作社、新乡市宏宇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通知还指出,作为农民合作社的先进典型,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全国农民用水合作示范组织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提高素质能力;坚持服务成员的宗旨,谋求成员共同利益,带动农户增收致富;强化规范提升,健全内部规章,依法依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保障成员各项权利;发展生态低碳农业,践行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坚持诚信守法,弘扬团结互助的合作文化,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领广大农民合作社和用水合作组织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