疲劳驾驶撞上低速行驶

事故双方均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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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申长明)司机们都知道路上不能疲劳驾驶,可就是有人不当回事。5月11日,一辆疲劳驾驶的货车不慎撞上了一辆低速行驶的货车,酿成事故后,双方司机都难辞其咎。

  当天下午4时50分许,河南高速交警八支队接到报警称,京港澳高速公路633公里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王振伟、朱智根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发现一辆轻型封闭式货车和一辆轻型仓栅式货车已经挪至应急车道内。封闭式货车的前挡风玻璃因为碰撞已经破损,而仓栅式货车的后货厢门因碰撞也发生了凹陷。民警对双方驾驶人展开了询问。

  封闭式货车驾驶人高某称自己因早上起床太早了,中午也没有休息,下午开车的时候就比较困,想着从郑州到新乡这么近的距离,应该没事,没想到行驶到此处十分瞌睡,一不留神就与前车发生了碰撞。民警询问仓栅式货车驾驶人臧某时,臧某支支吾吾,让民警感到十分可疑。通过调取了臧某的行车记录仪视频发现,臧某驾驶车辆的车速没有达到高速公路的最低限速标准,也是造成该起事故的原因之一。臧某称自己错过了原阳服务区,正在看导航上下个服务区还有多远,因担心出事故就降低了车速。

  民警对双方各自的违法行为都进行了批评教育,判定该起事故高某因疲劳驾驶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臧某因低速行驶承担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双方表示虚心接受民警的批评,对责任认定没有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