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的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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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长顺(新乡市)

  退休之后,越来越怀念故乡的小院,虽然不可与鲁迅笔下的百草园相比,却给我的童年带来许多欢乐。

  小院坐落在村子西北角,有五间堂屋、两间西厢房,堂屋后有一个小树林,栽种有众多的洋槐树。小院建造于20世纪60年代,倾注了父亲半生的心血。父亲原本是一个普通的农民,那年被抓了壮丁后,他很快便找机会逃脱,并加入了革命队伍,1955年被授予上尉军衔。得益于国家的转业安置补贴,我们家才结束了与三伯家共住一院的历史。

  堂屋是五间瓦房,是全家人居住的地方,墙体虽是老式的土坯,但墙体蓝砖外包,结实漂亮。与邻居家不同的是,我们家房子的窗户和门的顶窗,摈弃了木条贴纸的老式结构,镶嵌的是透明玻璃,因此室内就比较宽敞明亮。两间西厢房是平房,是家里做饭的地方,夏天可以在屋顶上乘凉聊天。

  父亲在院子内栽种了几棵泡桐树,几年工夫树冠就窜过了平房的屋顶。我们兄妹顺着木制的梯子,可以很方便地登上屋顶。泡桐花开的时节,我和弟弟经常在屋顶上采摘泡桐花,并吸吮里面的花蜜。我和弟弟像两个采蜜的高手,吸吮完一朵泡桐花的花蜜后,接着再吸吮第二朵......不多一会儿,屋顶上便满是被吸过花蜜的泡桐花的胴体。

  父亲栽树,母亲则是带领我们兄妹在院子里种菜。小院南边的一处空地,母亲用铁锨将它平整铲松再围上篱笆,就成了一片有模有样的小菜园。春暖花开之时,母亲陆续种上黄瓜、茄子、芸豆、番茄等应季蔬菜,当然少不了撒上一畦荆芥。在我的印象里,荆芥是最好打理的蔬菜品种。大约谷雨前后播种后,只要注意浇水,就可以等着一茬接一茬地采摘食用了。荆芥苗刚刚长出的时候,娇小细嫩,弱不禁风,但过不了十天半月,那一株株挺拔嫩绿的枝叶,便像亭亭玉立的少女站立院内。由于是自己辛勤劳动的成果,我和弟弟妹妹采摘荆芥时总是十分谨慎小心,唯恐采摘不当伤到其他枝叶。家里有一畦荆芥,从夏初一直吃到深秋,且随吃随采,日子过得有滋有味。

  在物质生活匮乏的年代,我们家与其他大多数农家一样,家庭副业以养猪为主,猪吃的食物来自剩饭剩菜和田野里树叶青草。因此,我上小学的大部分课余时间,就是去田野里割猪草采树叶。每天放学之后,我常常将整篮的打碗花和其他青草采回家喂给猪吃。每到春节前夕,猪正好养肥出售,卖猪所得可购置不少年货。有时父母高兴,也会奖励我几元钱让我自由支配。有了这笔“巨款”的我,感到特别富有,精神倍爽,来年割猪草采树叶的积极性更加高涨。

  堂屋的后面小树林的东侧有一个大坑,夏天的时候坑里积满了水。我和童年的小伙伴,经常在坑边玩耍,有时在坑里放纸船,有时随意拣个小石片往水里打水漂。

  秋天的夜晚,在我家的小院里可听到许多低声的虫鸣。晚饭后屋子里透出的灯光,筛下一地碎碎的树影,恍惚中院内的好几个角落,不时地发出嚯嚯、吱吱的声响。我有时跑到虫鸣的地方跺脚,瞬间虫声就停止了。可当我刚刚离开,声音便恢复了原来的节奏。我曾白天找到虫鸣的角落仔细察看,揭开众多的砖块石头,看到只是几个蝼蛄。长大成人后我参军到了部队,喜欢文学的我曾读到一位外国诗人的诗句:“孩子在找寻它的声音,把它带走的是蟋蟀的王......”诗人幻想了一个哑巴孩子,他的声音被蟋蟀偷走了,从而丧失了说话的能力。孩子寻找自己的声音,不是为了让自己能开口说话,而是想把它做成指环戴在指头上。最后,被偷走的声音变成了实体,穿上蟋蟀的衣裳飞走了。我想,在老家小院里听到的虫声,那些鸣叫的虫子中,一定也有蟋蟀的身影。

  几十年过去了,劳累了一生的父母先后离开了这个世界,昔日的家乡变成了如今的故乡。每每我从城里回到老家,总要在小院的周边随便走走看看,有时也用双手去触摸一下堂屋的砖墙,指尖划过的是满满的乡愁和浓浓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