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国家医保局介绍推动医保高质量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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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公众关心的热点,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在18日举行的国新办“权威部门话开局”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进行了回应。
全国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5%左右健全世界最大基本医疗保障网
“5年来,我们不断健全世界最大的基本医疗保障网。”国家医保局局长胡静林在发布会上介绍,2018年至2022年,全国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5%左右,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0%和70%左右。
全民参保是医保事业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国家医保局副局长施子海表示,国家医保局将持续推进参保扩面提质:
通过数据比对提高参保扩面精准性,完善覆盖全民的参保数据库;通过部门联动提高参保扩面针对性,进一步提高大学生、新生儿、流动人员和农民工参保率;通过优化服务提高参保扩面便利性,加强与税务部门协作,为参保人员提供“一站式”服务等。
为稳步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坚决守牢不发生因病规模化返贫的底线。国家医保局将在推动建立多元化医疗救助体系,完善统一规范的医疗救助制度,完善高额费用负担患者综合帮扶机制等多方面持续发力。
将更多新药好药纳入医保
持续提升参保群众用药保障水平
近年来,国家医保局采取医保谈判、集中带量采购、改革居民慢性病保障方式等多种措施,持续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国家医保局副局长李滔介绍,5年来,国家医保目录累计新增618种药品,涵盖新冠感染、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罕见病、儿童用药等临床治疗领域。
为提高药品可及性,国家医保局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出台谈判药品“双通道”等政策,支持目录落地实施。截至2022年12月底,全国已经有20.9万家定点医院和药店配备目录谈判药品。
据介绍,国家组织集采333种药品平均降价超50%,集采心脏支架、人工关节等8种高值医用耗材平均降价超80%,连同地方联盟采购,累计减负约5000亿元。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持续推进医药集中带量采购的扩面提质:
从国家层面看,2023年已开展第八批药品集采,接下来还将开展第四批高值医用耗材集采,主要针对眼科人工晶体和骨科运动医学类耗材,并将适时开展新批次药品集采。
从地方层面看,将重点对国家组织集采以外的化学药、中成药、干扰素以及神经外科耗材、体外诊断试剂等开展省际联盟采购。
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救命钱”推动更多便民举措落地
胡静林介绍,5年来,通过飞行检查、专项治理、日常监管等手段,推动形成了医保基金监管的高压态势。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继续加大飞行检查力度,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强化大数据监管,构筑全社会监督防线,完善基金总额预算、集采药品结余留用等政策。
为解决异地就医报销不方便的问题,国家医保局大力推进跨省异地直接结算,目前全国住院费用、普通门诊费用、门诊慢特病的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分别达到6.88万家、38.21万家和2.46万家。
胡静林介绍,国家医保局将继续扩大覆盖范围,推动更多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范围,并继续优化备案流程,鼓励更多地区开展自助备案,方便群众异地就医。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失能老年人数量不断增长,长期护理保障问题逐步成为社会焦点。截至2022年年底,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69亿,累计有195万人享受待遇。
胡静林表示,国家医保局将持续深入抓好现有试点,对前期试点中已形成的多方共担筹资机制、公平适度待遇保障机制等进行完善。同时,推动地方健全落实国家层面已明确的失能等级评估标准。
助力“三医”协同发展
积极助力商业医疗保险发展
李滔介绍,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注重发挥医保在“三医”联动改革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医疗保障与医疗服务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良性互动、协同改革,推动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促进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支持鼓励医药技术创新。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制度化、常态化开展集中带量采购,完善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深化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支持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协同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推进医保改革与医药创新相互促进。
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黄华波介绍,在厘清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责任边界的基础上,医保部门采取了推动信息共享、支持经办协同、提升基金效能等措施,助力商业医疗保险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基本医保和商业医疗保险协同发展、互补互促的适宜路径和有效模式,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医疗保障需求。”黄华波表示。
全面落实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
生育保险待遇
国家医保局持续做好生育保险和基本医保相关工作,积极研究完善生育保险等相关配套支持政策。
一是持续发挥生育保险保障功能。生育保险覆盖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2022年,全国参加生育保险2.4亿人,生育保险待遇支出891亿元。
二是全力保障女职工三孩生育保险待遇。指导各地全面落实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生育保险待遇,确保应享尽享。要求各地及时将参保女职工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确保足额支付。同步做好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落实好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确保待遇衔接、及时结算。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部都印发相关文件,出台相关政策,优化工作流程,确保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均可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三是多措并举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2022年7月,国家医保局与1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指导地方综合考虑基金可承受能力、相关技术规范性等因素,逐步将适宜的分娩镇痛和辅助生殖技术项目按程序纳入基金支付范围。
据新华社、央视新闻